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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企业申请设计资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     浏览:

关于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企业申请设计资质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换发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市函〔2015〕76号)。已换证取得施工资质证书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企业,请在15天内按照通知企业携带相关材料自行到省住建厅窗口进行设计资质的换证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换领工程设计乙、丙级资质证书
(一)换证申报材料
1.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信源系统)生成的《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企业基本信息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加盖企业公章);
(二)换证程序
 1.申请换证企业应登录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填报相关资质信息并上传至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换证申请;
 2.申请换证企业持换证申报材料到建设厅窗口办理换证手续。
申请换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的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规定执行。
二、换证时间要求及证书打印
 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102号文要求及时换证,逾期不予办理。
工程设计乙、丙级资质证书由住建厅窗口打印。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人:徐经仁;
地址: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口西北角省行政服务中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电话:0551-62999880、6299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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